畅游华夏境内旅行保险(网销版)
- 参考价
- ¥15.00起/人
-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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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订须知
- 该产品为无需确认,下单后可直接支付
- 相关服务
- 本产品由北京鼎盛诺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 产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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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详情
- 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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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残疾 30万元 意外医疗 3万元 急性病身故 3万元 意外每日住院津贴(100元/天,30天为限) 3000元
投保须知
1、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80周岁(含1、80周岁)。61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急性病身故保障”、“自驾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2、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3、本产品不承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如江河漂流)、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4、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5、本产品承保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6、本产品可扩展承保市内旅行。
7、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8、若同一个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多份综合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9、本保险产品不承保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人数超过150人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业务)。
10、本产品由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下称“本公司”),本公司目前在北京、广东、上海、黑龙江、四川、辽宁、陕西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范围。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00-2700。
11、本保险产品的附加旅行医疗保障仅承保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责任。
12、保单内容以最终收到的电子保单为准。
客户须知
400822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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