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境外出行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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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详情
- 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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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伤残 60万元 恐怖主义袭击身故(与主险累计赔付) 30万元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与主险累计赔付) 60万元 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障 3万元 境外旅行保障区域 全球 医疗补偿费用(含意外及突发急性病,门诊及住院) 50万元 恐怖主义袭击医疗补偿费用(不与医疗补偿费用累计赔付) 50万元 提供境外意外伤害和急性病住院医疗垫付服务 包含 食物中毒 3000元 海外医疗救护车费用补偿 2000元 意外每日住院津贴 (100元/天,最多赔付30天) 100元/天 紧急医疗运送及送返(不承担尼泊尔救援责任) 100万元 身故遗体运返(其中丧葬费用以20000元为限) 100万元 亲属慰问探访费用 20000元 旅行取消 5000元 旅行延误(超过4小时赔偿200元,以保额为限) 200元 行李延误(超过6小时赔偿300元,以保额为限) 300元 旅行证件损失 10000元 绑架及非法拘禁每日津贴(400元/天,最多赔付30天) 400元/天 传染病强制隔离每日津贴(1000元/天,最多赔付10天) 1000元/天 个人随身财物被盗抢(每件或每套限额1000元) 3000元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8000元 银行卡盗刷(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20000元 信用卡购物保障(免赔额损失金额的50%或人民币100元,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3000元 ATM机提款抢劫 2000元 个人及宠物责任 80万元 个人责任保释金垫付服务 包含 旅行保障自动延期(不可抗力) 10 天
投保须知
1、本保险计划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详见《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2018版)条款》及附加条款,赔偿限额以保单约定为准。
2、承保年龄为71至90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
3、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4、本保险仅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境外地区(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行期间的保险责任。
5、在任何情况下,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前往或途径索马里、利比亚、利比里亚、叙利亚、阿富汗、南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中非、也门,巴勒斯坦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6、本保险产品的单次承保最长期间为366天。
7、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要有工作证或居住证。不承保回原国籍。
8、本保险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因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导致的急性病身故、医疗费用、住院医疗垫付服务。既往病症: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患有的疾病,或存在任何症状、体征而引致一正常而审慎的人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药治疗,或曾经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
9、本保险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深度超过18米),滑水,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10、本保险为本保险单所载之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提供24小时的保险保障,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所有申根国家包括但不仅限于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波兰、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公国、法属波利尼西亚及马耳他等国家和地区。
11、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12、紧急医疗运送及送返不承担尼泊尔救援责任。
13、航班延误可承保出境机票的境内联程航段,但不承保单独非联程的境内航段。
14、本保险产品不承保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人数超过150人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业务)。
15、被保险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发至境外旅行时,旅行延误/航班延误和行李延误仅承保被保险人搭乘直飞境外的国际航班时发生的延误(国内转机延误不属于保险范围)。
16、本保险合同所载各项保险利益不承保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者为该次旅行预订相关旅行服务时已获知或已存在可能导致发生该保单上所载任何一项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旅行服务供应商、政府、其他第三方机构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罢工或旅行目的地的突发传染病、军事演习。
17、本产品由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下设分支机构有深圳分公司、广东分公司、新疆分公司、四川分公司、湖北分公司。
18、本保险计划传染病强制隔离每日津贴的最长给付天数为10天。
19、本产品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境内出发的,且目的地为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旅行,且必须于出行前投保。
20、保单内容以最终收到的电子保单为准。
客户须知
400822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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